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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私權/服務條款

Jane致力於遵守保護個人資料的相關法令及本公司隱私保護政策,妥善管理和保護用戶的隱私權。

1. Jane以合法公正的方法取得個人資料。

2. Jane依照法律告知蒐集目的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本商家僅在下述蒐集目的範圍内使用個人資料。

3. Jane採取必要且適當的措施以安全管理取得之個人資料。

4. 除下述告知範圍或法律另有規定外,本商家不會將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。

5. Jane在接獲顧客本人提出個人資料的確認、修正、停止使用、刪除等相關要求時,將會依法妥適處理。

6. 若您的會員帳號密碼遭到冒用,請聯絡Jane,商家將依照您的請求處理您的帳號。(如停止使用或刪除等相關要求)另Jane應於知悉您帳號密碼被冒用時,立即暫停該帳號所生交易之處理及後續利用。

 

當您於本網站輸入個人資料並開始使用本服務時,即視為您已清楚瞭解並同意以下本網站蒐集、處理或利用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。


個人資料權益告知

本商家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稱「個資法」)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向您告知下列事項,敬請詳閱:

1. 蒐集之目的:本商家依下列特定目的,蒐集您的個人資料:

顧客相關個人資料

消費者、客戶管理與服務

行銷

資(通)訊與資料庫管理

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

為提供本商家商品或服務資訊

為回覆您的詢問

為提升本商家服務品質

 

2. 個人資料之類別:本商家將收集您的下列個人資料,以便提供服務:

姓名、地址、電話、電子郵件地址等,足以辨識您的身分,以便提供服務的個人資料

其他依法應蒐集之資料類別



3.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
期間:特定目的之存續期間,或依法、依約應予保留之保存年限(如:商業會計法等),以最晚屆至者為準。

對象:本商家、業務委外單位、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。

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。

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。


4.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您得就本人之個人資料,要求:

查詢、閱覽或製給複製本,但應以書面向本商家提出請求。本商家應以書面通知請求人准駁之理由,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

補充或更正,但您必須為適當之釋明。本商家應以書面通知請求人准駁之理由。

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,或予以刪除,但本商家依法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,不在此限。

委託代理人提供上開請求者,應提出相關委任文件供本商家確認及審核。

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: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,不過,倘若您拒絕提供必要之個人資料,可能會影響本公司提供有關之服務。